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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河南新乡县小吉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15年,可单位未给我及同事缴纳社保和医保

我在河南新乡县小吉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15年,可单位未给我及同事缴纳社保和医保 我在河南新乡县小吉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15年,可单位未给我及同事缴纳社保和医保,我是1996年9月参加工作,2012年11月离开单位的,可我们现在该如何补缴社保或是向单位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呢,单位的工资很低,每月仅领取630元,连基本的生活都维持不了,无奈,我选择离开。请帮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3-12-12 13:3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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