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的案子能离婚吗,会赔偿吗?
我的案子能离婚吗,会赔偿吗? 已经立案了,立案前女方不同意离婚,并要求赔偿,她也请了律师了,我想问的是,她的律师会以什么样的方式要求我赔偿,我需要赔偿吗(道德上有过失)?,还有,我能要回我的彩礼吗?如果要不回就算了
事实与理由:
婚姻状况:原告和被告经人介绍于2008年正月初相亲,于2008年2月份订婚,于2008年6月6日领取结婚证,未办酒席。无子女。
离婚理由:
1. 婚前缺乏了解,我们从相亲到订婚,时间匆忙 ,没彼此了解的时间。
08年初相亲之后的第四天我便来杭州工作,双方互不了解,只是互存好感,本想将订婚之事托至年底,等了解清楚再做打算,可被告竟暗示我若不订婚,她将离家出走,说家长脸面无光,她没脸见人。于是,我便打电话给她父母同意订婚。
2. 我们从结婚到现在,一直处于两地分居,并未同居,彼此无任何感情基础,未建立起夫妻感情。
我们于2008年6月3日领取了结婚证,领证原因很简单,听说村里有钱分,要想有她一份,必须将她的户口迁至我村,但至现在村里都没说起分钱的事情。在领取结婚证的日子里,由于性格不和,双方很少有共同语言,我也慢慢从被告家人的口中得知她对我的欺骗,我也慢慢地了解她,并非常的讨厌她。领完证后便单身来杭州工作。
3. 由于工作关系,我将长期生活在杭州生活,而被告既没在我家照顾我父母,也没有跟随我去杭州生活,将来无共同生活的可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4063……(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09-02-12 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