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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抵押登记时,可以同时出两个他项吗?
土地抵押登记时,可以同时出两个他项吗? 情况是这样的:A房产公司想用商住两用土地做2000万的抵押贷款,土地评估4000万。
B小贷公司准备给A公司放款,但账上只有1000万,C公司(私营企业)也准备给A公司贷款1000万,补差,请问,B公司和C公司可以同时和A各签订一份1000万的借款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吗?再同时三方去土地局办理抵押.
请问,这种情况合法吗?B,C公司能受保护吗,土地登记部门会不会同时将一块土地抵押给两家单位?出两个他项,或者一个他项上有两家公司的名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axk07……(江西)
提问时间:2013-12-11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