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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二胎在公安局在到镇派出所办好一切手续回所在的地方村委落户为何要还要交 建设费?

为二胎在公安局在到镇派出所办好一切手续回所在的地方村委落户为何要还要交 建设费? 我是四川德阳市旌阳区的,请问我给第二个小孩【超生】在公安局的部门上户以后【都是走的正规程序,也交了社会护养费】在回到我们地方村委落户时,村委的干部要收取建设费?【所谓的建设费说是村委给每个村出资修路修沟渠的费用】他们这样做合法吗?他们这样是不是在刁难上户的老百姓喃?根据公安部发的通告说一切刁难群众上户干部都要一律停职查办,他们为何就不怕喃?盼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84108……(四川)
提问时间:2013-12-1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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