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我在广州,我想咨询一下,在同一间公司上班,在第一个岗位做了三个月

我在广州,我想咨询一下,在同一间公司上班,在第一个岗位做了三个月 我在广州,我想咨询一下,在同一间公司上班,在第一个岗位做了三个月,之后被调到另外一个岗位去做了两个月,合同签约为一年,试用期为三个月,因为调动了岗位,老板加多了我一个月的试用期,这样合法吗?后来我辞工了,工资是每个月月底发的,辞工那么久要两个月才能全部领会该领的工资,这样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12-03 23:5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