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成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出了一个工傷,评级为十级,但是他现在在我们公司里上班
你好。没有终止合同的,不用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单位应当支付工伤待遇。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护理费、伙食补助等等需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