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被人伤害残疾,无人问津,凶手逍遥法外
被人伤害残疾,无人问津,凶手逍遥法外 2010.07.05夜,因过路,一群妇女坐在路中间。我好言相求,请求让路。其蛮不讲理,发生争执。当时只是争吵一翻。待我回到家后,其夫领10来人到我家闹事,不论我家男女老少,动手就打。打伤我家几人后,扬长而去。我心里难以忍受这般委屈,就在家门口嚷嚷“为什么打人,必须带我们去医院,给我们医疗,否则报警”约半小时之后,来了两车人,人人手中持有砍刀(55CM-80CM)和钢管(1米以上长度)下车什么也不问,冲过来就砍,情急之中,我逃跑,拼命跑了300米,被团团围住。我苦苦哀求“别打我了,我不要你们为我家人看病了”他们如凶神恶煞,丝毫不为我的哀求而心慈手软,喊着“砍死他”,我身上中数刀,和几十钢棍。。而至今,我肌腱被砍断,神经失灵,手畸形残疾。所已报案,可派出所未给明确答复。稀里糊涂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ENCH……(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0-09-23 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