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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定条件,事实和理由部分可以拿来当抗辩材料吗?

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定条件,事实和理由部分可以拿来当抗辩材料吗? 我和单位都对仲裁结果不服,都在同一法院起诉,立案后法院按互为原告被告并案审理,但单位起诉状中的是请求驳回我仲裁申请时请求裁决事项,其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定条件,但法院判决说其事实和理由部分构成了对我起诉内容的反驳与抗辩,请问法院这么判可以吗?我认为法院应予以驳回,仅就我的起诉审理,对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angzh……(黑龙江-七台河)
提问时间:2013-12-03 16:1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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