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遗产房屋兄弟间转让,字据是否可证明房屋的产权?
遗产房屋兄弟间转让,字据是否可证明房屋的产权? 爷爷去世后,留下房屋一套,无遗嘱,我伯父,我爸,我姑姑,三个子女协商,以4:3:3比例分得房屋遗产。即我伯父分得房屋价值的十分之四,我爸和我姑分别分得房屋价值的十分之三。我姑妈当时口头表示将这份继承赠与我伯父。当时估价房屋价值3.5万元。爷爷去世后此房屋一直由我伯父居住,伯父按十分之三给了我爸1.05万元做房屋的遗产分割,有留字据。一年后伯父家分了新房搬出去,我家搬进此房屋,给了伯父家房屋价值十分之四即1.4万元,未留字据。只是伯父家拿出爷爷的房产证给我爸。房产证名字是我爷爷。现在10年过去,我家要求把房产证改名改到我爸的名下,伯父家拒绝,表示房产证更名需写我伯父,我爸,我姑三个人的名字。
我家不同意,要求伯父家补上当时1.4万元的收据,伯父家表示若写了收据,则需要将房产证还给他家。
问题:房产证现在在谁手里对本案结果是否产生影响?
若我伯父家补10年前的收据,应该写明哪些关键内容?
对我姑妈家,我家按理应该怎么算钱?是按照现在房屋价值,还是10年前房屋价值给?姑妈从并未明确表示需要给她多少钱。
若以后房屋拆迁或者卖,我家拿着这些收据,是否可以证明此房屋的产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微笑的万年龟(湖北-孝感)
提问时间:2013-12-03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