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土地补偿纠纷
土地补偿纠纷 2003年,我家11口人将户口迁到了自然村(同一个行政村的自然村)。当时自然村要求:要迁户口,必须将原所在村(行政村)的土地证交给原村的会计。当时,我按照自然村的要求交了土地证,把户口迁回了自然村。自然村也没有给予我们新的土地。
这几年,我们原村的土地被企业征用,村民分了好几次补偿款,而我家11口人分文未给。原村不给我们的理由是:我们的户口已经迁至自然村了。
我认为,农民不能没有土地,我们虽然迁了户口,但原村的土地还应该是我们所有,所以凡是涉及土地的补偿款,我们都应该享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dcggp(山西-吕梁)
提问时间:2013-12-02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