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医疗事故鉴定,鉴定费是怎么分配的?
申请人垫付,败诉方承担;
你先预缴,最后由败诉方来承担。
申请人垫付,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申请人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申请人垫付,申请人可以要求被告承担该费用,实践中判决也大部分是判决败诉方承担,但根据《诉讼费交纳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鉴定费应由举证方承担。
应由申请方先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