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注销,请问经济补偿问题
公司注销,请问经济补偿问题 律师好!
我们公司要注销了,我看了下合同法和实施条例,其中实施条例中有这么一条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比如我是07年签的合同,13年12月底公司注销解除合同,请问这个平均工资是13年的平均工资 还是 从07年开始算,每年都算当年的平均工资补偿?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enhw(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11-28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