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照公司内部约定,不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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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请问人力资源部拿离职交接清单去做什么的,其实应该是移交人、接交和监交人各留一份就可以了的,而且上面又没人力资源部的签字。
回答:不清楚,一般就是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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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那正常的流程是都需要给人力资源部一份离职交接清单?总感觉他们拿去不只是备案,会不会还涉及到别的事
回答:你好,一般不会的,这个法律倒没有具体规定,就看公司内部了,你只要完成了交接,并且让相关人员签名确认,及时出现问题,你也不需承担责任,由接交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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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没人力资源部签字给他们一份也是可以的是么。移交人、接交(移交人、接交人是工程部的)和监交人(监交人是财务部的)都签了字,回答是或不是就好
回答: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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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麻烦再回答个问题,人力资源部让我去自己部门弄一份离职考勤表,弄好后,离职考勤表没有我的签字,只有经理和制表人签字,然后我就拿这份离职考勤表给人力资源部了,自己忘记保留或复制或拍照1份留底,请问这会有什么不利影响么?
回答: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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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离职结算表(一式三联的)上,人力资源部的让我写一句话,互不追究法律责任,我问了他为啥有的按手印有的不按,他说是非正常离职才盖手印,而我属于正常离职,不需要盖,请问这个合理合法么?
回答: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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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但是非正常离职的话人都跑了,找谁盖,难道不该是正常离职的盖才对么?请解释下(是在互不追究法律责任这几个字和名字上按手印),有点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