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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报复陷害、滥用职权、违法暴力执法致受害人受伤
警察报复陷害、滥用职权、违法暴力执法致受害人受伤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个问题,麻烦您在百忙之中给予解答,谢谢!问题性质:农村邻里纠纷具体情况:一天早上,在自家院林地里查看情况时,被院邻一村民无故跑到该地块乱骂,且搞破坏,在争吵中,无意中挖断了他家的水管(这水管是在我们院林地里的),这里导致了我被他推下坎受伤,随即报警,然后他们家里又来人,我爬在沟中时,被他们用力踢了我的手,当时很痛,我就忍痛爬起来,当时手里提头小锄头未放,锄头部份朝下,把柄部份朝上,我去吓一下他,结果被他们多人一起推,同时,有人来劝架,我顺手让劝架人钻时我们中间,我才得以放手,锄头交给劝架人了,然后对方多人多次推搡我,后警察来了三人,两人制服,一人便装,未出示证件,未说明来意,未问谁是报警人等信息,然后认真听取对方单方无理述说,我方只是偶尔反驳几句,警察还一直压制我方,态度凶狠,他们一直也没问是哪个打架,哪个受伤,后便衣(穿体恤、短裤和拖鞋)一改当时一直在旁笑嘻嘻并双手抱胸前的状态,指着我说:“恁个,我现在口头传唤你到派出所去,你现在已经涉嫌殴打他人”,同样未说明自己是警察,我方反问到:“到底是哪个报的警,哪个是受害人,事情都没弄清楚你就晓得是哪个打人吗”?,我说:“把那两块石头弄上去了就走”,结果那个便衣还头,另一个制服跟他后面,从沟中强行把我拽上来并拖行,还说:“强制带离”,两人均使用擒拿术,在地上数次拖行二十米远和强力反扭且撞击,在当地群众强力指责警察暴力执法,以及我受伤严重的情况下,停止了该行为,且在过程中便衣口口声声说:“别个报案人说你殴打他人”,并且不将其送医,后来他们指导员来了,也是穿便衣,和对方握了手,还给现场警察说:“对方情况问没得,去医院弄一个材料,算对方材料没到,指挥中心和督察都同时报备,我不怕他哪个”,还说:“哪有警察喊不走人的,不走就是恁个弄”,待我被120送医后,便衣亲自驾着警车离开,后来才知道那个跟着动手的制服是副所长,党员,便衣是三级警司,科员。请问:这种情况警察是否违法违纪,能不能对我进行口头传唤,强制传唤,强制带离,当时我们还问他们贵姓,他们都不理采。还说我袭警,其实我并未袭警,因我双手都被他们强行反扭并在地上拖行。我们有现场全程视频为证,不过警察不肯认错,只认执法行为程序合法,只是有瑕疵。麻烦请您给我解答这里面所涉及的问题以及该如何处理,在医院住院7天,入院诊断为全身多外软组织损伤和轻度颅脑损伤,肠胀所,至今警察都未来看望过伤者,也未来调查情况,谢谢!就是三个警察有哪些违法行为?适用的法律条款?以及性质?以及指导员的行为?才能确定有没有把握追究他们。他们肯定是侵害人身权利,侵犯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我想问的是他们属于违法行政,还是行政违法,还是滥用职权,滥用警察权,还是执法过错,还是执法不当。如果他们始终认为“执法行为和程序合法,只是有瑕疵”,本身我方无过错,也无违法,是他们帮对方扭曲事实,颠倒是非,他们能说得通吗?其实这明显是他们违法行政了。谢谢!望能详尽回复,在此非常感谢。我们是有全程的录像,也有证人,但是,他们还准备把我们的录像收了,说如果发到网上,我们是犯法的,还有,现在经过多次和他们协商,他们不承认违法,一直说是处警合法,出警和处警不一样,我们报警并不是报案,警察认为到现场后,对方先向警察讲述说我打了对方,我方没有否认(但我方也没有承认,其实我并没有动手打对方),就说明我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警察有权传唤我,可是我方有证人,对方诬告我,他们现在说,对方是报案人,我们是报警人,不一样,他们不出示证件传唤也是合法的,所有行为都是合法的,他们没有错,也不会承认错误的,也不道歉,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处理,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_x……(重庆-合川)
提问时间:2013-11-28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