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集体土地上的安置房买卖

集体土地上的安置房买卖 我朋友是市区的人,2004年底他通过某乡政府买了一套集体土地上的小区安置房,6楼,当时是七万块钱。由于买卖双方都知道是小产权房,所以没有签购房合同,只是开具了收款发票。现在国家对小产权房管制日益严格,我朋友想请求确认买卖行为无效。
1、可以要求乡政府赔偿购房款的利息损失吗?
2、那间房屋现在也涨价了,我朋友有权就这一块请求乡政府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eimin……(安徽-芜湖)
提问时间:2013-11-28 11:5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