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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及北京振洲律师事务所的关于论文抄袭的函

收到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及北京振洲律师事务所的关于论文抄袭的函 收到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最近,我收到北京振洲律师事务所寄来的关于我是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涉嫌抄袭的文书,抄袭对象是在199年发表的一篇论文,而这篇2003年发表的论文,并且附有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的一篇学术文献检测报告单,要求我五日内予以回应。不是我写的顺便加第二作者,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理他们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69874……(吉林)
提问时间:2013-11-27 18: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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