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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小瓮山村李中成办理的遗产分配问题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小瓮山村李中成办理的遗产分配问题 我父亲1998年去世,我奶奶去年去世,今年五月十一我爷爷去世,留有遗产41100元,我爷爷有四个儿子,我父亲排行第二。李中成负责分配这笔遗产时说因为我父亲去世,所在遗产由三个儿子分配。我没有份,我觉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我应该代位继承我父亲应分的份。后来他们又说我没有伺侯我爷爷,因为我爷爷在老家,我在青岛,弟兄三个商量好了,我爷爷由我大爷伺侯,我爷爷的工资由我大爷领用。请问山东省沂水县高桥镇小瓮山村李中成这种分配遗产的方法是否公道合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zhon……(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3-11-27 16:5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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