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雇佣工人失手伤害人
雇佣工人失手伤害人 某鱼塘雇佣工人,在看守鱼塘时,死者在鱼塘边大便,被一儿童看见,说:“这么大人在这里随地大小便。”事后,隔了大概一个星期,死者前来鱼塘问雇佣工人,是否看见儿童。雇佣工人就随口说:“不知道."死者就骂骂咧咧上前就打了这位雇佣工人,雇佣工人被打得受不了,冲进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无意中,正好冲进了死者的主动脉,到医院进行抢救,最后还是没能抢救过来。
现在,我想问,雇佣工人的老板,在其中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ngzi……(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0-09-2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