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病假咨询

病假咨询 我老婆因双腿半月板损伤,医生的建议是用药涂抹,加上双腿固定卧床休养一个月,也开了病假条,医院是三级甲等的长海医院。向公司请病假,公司说病假没有工资,因我老婆工作是售后协调岗位,需要接听产品的全国售后报修电话,再安排售后人员上门,公司说是需要休养的一个月继续接电话,400电话转接到手机上,并且接电话时间是7*24小时的,包括上卫生间都要接听。请问:三级甲等医院的病假条,对于签订有三年正是合同并且上班时间八个多月的员工,需要支付多少比例的工资?她现在岗位工资是每个月3500元。工作地点在上海市杨浦区创智天地。公司总公司在温州,公司内说是按照温州的规定。但公司名称以及合同上也是上海豪普森生物识别应用有限公司,每个月的工资数也是上海这边发一部分,温州那边发一部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qpyy@……(上海-杨浦区)
提问时间:2013-11-25 09:4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