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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陪尝
人身损害陪尝 09年12.月13日因雇工,在(高空作业)工作中致残10年2月出院至今经神经没有回复,脚不能活动,请问我现在应该先评残还是再治疗(是否可以评残后把后续治疗的费用一并要出来)起诉期限是多长时间。是从发生事故当天算起还是从出院算。谢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bcX3143(辽宁-丹东)
提问时间:2010-09-20 15:58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09-20 16:00
先作工伤认定,再做伤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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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09-20 16:03
建议评残及后续医疗费评估以后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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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09-20 16:05
1建议先评残。2出院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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