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房产
婚前的部分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的
若有加名字,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若没有加女方名字,今后离婚的话,该房屋产权一般归男方所有,女方可对共同还贷及其增值部分主张分割。
如果办房产证最好是所有人的名字上有你的,如果怕以后男方不给你上名,最好现在自己出钱的发票写自己的名,这样以后出现不愉快时好拿得出证据呀
房子是婚前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有处理过类似案件可以电话咨询我 我的补充: 2013-11-23 21:56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有黑醋栗过类似案件,可以来电咨询我.
只要加进了你的名字,产权归双方共有.
如果没有你的名字,产权归男方.婚后你们支付的银行贷款,离婚时,由男方对你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