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关于公租房的承租继承
关于公租房的承租继承 本人与姥姥、姥爷3人的户口在一起,因92年拆迁,分得一套2居室。父母为知青,随后回京,因原居室空间紧张,本人搬出与父母同住(5个人的户口仍在一起,父母的住房为单位临时安置,非分房或自行购买),两居室则由姥姥姥爷2人居住。
后因姥姥过世,姥爷一人需要照顾,故舅舅搬去与老人同住,直到之前老人亦去世。
现在我想直到:
1. 因当初分房的时候,有我的户口在才分得了2居室。如今我仍无自有住房,是否仍拥有此套公租房的承租权?
2. 之后长期与老人同住的舅舅是否同样拥有住房的承租权利?
3. 如我2人均有承租权,其权利是平等的还是谁更优先,如何判断?
4. 如果现在考虑变更房屋的承租权,大致应履行什么手续?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_zlb(北京)
提问时间:2013-11-23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