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财产继承
按照法律规定,公租房是不能继承的。原承租人去世后,谁可以继续承租该处承租房,条件有两个:一是死者的近亲属,二是与死者生前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近亲属可以续租。你讲的情况,你继母的儿子与你的生父,如果已形成了继父子关系,你父亲去世后,承租人就是该继子,如果没有与你生父形成继父子关系,尽管连续居住满两年,也不能续租该房产,他不能续租,不代表你就可以续租,你也必须满足在你父生前,你与其连续居住满两年才可以。另外你就是满了两年,如果查明你在其他地方还有房产,你也不能续租。以上我讲的都是严格的法律规定,实践中,有些单位的条件会放宽的。只要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你续租也就行了。
公租房产权归单位所有,在私有化之前不是财产,更不是遗产,不能继承,只能变更承租人。 我的补充: 2013-11-21 10:32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父亲的公租房目前还是承租状态,所以产权归产权单位所有,不是你父亲的遗产,你父亲的遗嘱无效。
你父亲作为承租人去世后,同住的人或者户口在该房屋中的人有权申请变更承租人,你不在该房屋中居住,如果户口在该房屋中,有权申请变更承租,否则对该房屋没什么权利。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你父亲的遗嘱是无效的,只能更改承租人。
公租房无法继承。需要征得您父亲的同意,和产权单位协商,变更承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遗嘱有效
你好,公租房产权归单位所有不能继承,只能变更承租人。 ,请律师代写协议,欢迎来电咨询或到所里当面咨询
你好,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公租房不涉及继承问题。建议协商解决。
公租房不享有产权,不可以继承的。
您好,只能变更承租人
遗嘱是无效的,最有效的办法是在承租人生前将承租人变更为你,不然,在他身后变更承租人应当会很麻烦
公租房产权归单位所有,在私有化之前不是财产,更不是遗产,不能继承,只能变更承租人。
只能更改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