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案:丈夫莫名离家出走,对妻子和几个月大的女儿不管不问,是否属于遗弃罪
离婚案:丈夫莫名离家出走,对妻子和几个月大的女儿不管不问,是否属于遗弃罪 我和丈夫是大学同学,04年学校认识并确定恋爱关系,11年在我的老家登记结婚,住在我家。12年10月产下一女。12年春节丈夫和婆婆带着女儿回了趟老家,期间丈夫参加了一次同学会,回来后感觉丈夫性情有所改变,到后来3月底突然离家出走,并寄来一封信,说是要离婚,理由是从未爱过我。至今杳无音讯,公公婆婆也说不知去向,我一人抚养女儿和婆婆,丈夫和家人在经济上一分都未出。在此期间,也有一些流言蜚语,说是和初恋情人在一起。丈夫家教问题也很让我差强人意,是非不分,没有道德底线,一味的袒护,更有两个搞婚外情的舅舅为例,不单不阻止还促成。对于毫无责任心的丈夫和行为恶劣的家人,我希望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和女儿的利益。结婚的婚房是我的娘家的,丈夫有一个店面,不过是婚前财产。他现在就是躲在外面不见,也不抚养女儿,难道就拿他没辙了吗?我有稳定工作也不可能扔下工作去外地找他。我要离婚,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因为他提的离婚的理由太牵强,我并无过错。还有女的抚养问题,要求其名下的店面转成女儿的名字,房租作为抚养费或者一次性支付合理的抚养费,因为对方家庭从未承担过我女儿的抚养费用,真的是到一毛不拔的境界,按照每月支付或年支付的方式肯定是不会支付的,我也不可能跑去要,两地相隔甚远。以上是大概的情况,希望主张正义的律师能帮我得到我和女儿应得的赔偿。感情的伤害无法弥补,放手才是我正确的选择。只是孩子是无辜的,精神上他的父亲一点都没有给予,那么至少在物质上要善待我的女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s张娇娇(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3-11-23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