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丈夫对生病妻子不管不问并起诉离婚
丈夫对生病妻子不管不问并起诉离婚 律师您好(内容有点多请您耐心看完):
我与丈夫2012年4月相识后相恋感情一直很甜蜜,8月订婚后住在一起,当年11月登记结婚,12月去北京旅行,天冷受凉后又工作劳累导致感冒发烧加关节疼痛。因我06年在上海工作时甲醛中毒曾引发过发烧关节痛以为旧病复发便告诉了丈夫,他的父母得知后强烈要求我们离婚。后他送我到济南齐鲁医院检查并非旧疾确诊是类风湿关节炎,住院第三天他回家后就没回来从此对我不管不问。出院后他们不准我回家并把我的东西全部打包放到了他租的一间房,并以隐瞒旧疾导致他和他父母心理受到伤害为由起诉离婚。3月4日我县法院开庭审理,7日下达判决书上明确写明我俩婚前有牢固的婚姻基础并且是婚后得病不批准离婚。除1月19日-26日住院期间是我俩共同财产1万4千元支付药费外剩余至今药费及复诊及路费4千多都是我借钱支付的。我想咨询的是:现在又快到他再次起诉离婚的时间了,我该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现在虽然病情得到了控制但仍需长期服药及复诊。他对我的不管不问是否构成遗弃罪?能要求他赔偿吗?如可要求哪些项目及大概金额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laine……(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3-07-11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