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胜诉后得不到应得到的,该怎么办?
胜诉后得不到应得到的,该怎么办? 我们是一家企业,有一栋原职工宿舍租给了别人开旅馆,由于种种原因,承租人不肯付房租甚至还包括水电费。后来我们诉讼至法院,经多次调解不成,法院于09年12月中旬判决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搬出,同时付我们近30万元的房租及水电费(已打了七折)。后来承租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房子给了我们,但里面的东西全部搬走了,没留下一点有价值的。而租金及水电费一直未付,让律师请求法院执行,说是正在执行,就这么拖到了今年下半年,始终未拿到一分钱。再催法院,说执行期已过了(6个月),要我们自己举证原承租人的财产情况,我们到哪去查啊,这不是明摆着就这样不了了之了?恳请好心律师为我们指点迷津,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拖欠的房租及水电费还能拿到吗?我是新手,还未注册,所以没有悬赏分,请谅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uaigu……(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0-09-20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