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妻子单方跟赌博的合作人借的钱被法院判为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妻子单方跟赌博的合作人借的钱被法院判为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夫妻二人都是上班族,妻子沾染了赌博的坏习惯,最后背着丈夫把家里的10多万
元现金及家用轿车都赌光了因此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一个月被人告上法庭
,要求共同归还女方单独借的25万元借款。经查证后才知道债权人跟前妻是“六合彩”上下家合作人,前妻付不出彩资就跟对方商量借了25万元用于赌博周转,(分三次借的利息分别为5分、3.5分、2.5分并一年不到就支付了8万多元的利息)明知对方借钱赌博还要借,这是非法债务吗?出示了双方的账号后对方也不得不承认了一起赌博的事实(银行账号上有双方的赌博往来账目),但辩称说是借给她做生意等(前妻没有做任何生意)但县法院说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且说我们县里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贷关系都是会判为共同债务的,说不服判决可以上诉。请问我现在要怎么维权?是向公安局报案还是向上级法院上诉或者向检察院抗诉?请好心的律师一定在百忙中答复一下!(对不起我没有积分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wpqj(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3-11-21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