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瞒着妻子借高利贷,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如果有证据的话 就可以不认定为共同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家庭共同开支,那么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建议你最好是和当地律师面谈。
工程收入为他所有的,算共同债务,未收工程款也是共同债权
能证明是高利贷的话,则不是共同债务。,
看借贷的用途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以及你对债务是否知情。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若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
关键是看该笔借款是否用于夫妻生活或者生产、经营。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有两种特殊情况: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另一种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属于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