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老板不让走,可以告劳动局吗?
提前30天申请并交接好工作就可以走了,不管公司有没有招到人,如果公司不发你工资,收据证据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申请仲裁的
去申请劳动仲裁
可去劳动局告
你好,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你好,提前一个月辞职就可以了,不需要经过同意的。。。
可以拿到工资的,无故扣押工资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