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本人同意,可以在网上发布个人法律上的纠纷吗
如果是借在网上发布民事纠纷之名,行散布他人隐私之实,则构成侵权;明知会侵犯别人的隐私权,仍发布该民事纠纷的,也构成侵犯他人隐私,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当然责任大小不同,严重的会判刑,轻的,赔礼道歉,也算是承担民事责任。当然,对于什么是个人隐私,必须有一个正确的界定,不是所有的事项都是个人隐私,或者当事人自己认为是个人隐私的,并不一定就属于个人隐私。有些个人隐私被公布了,也不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比如:私人住址,也属于个人隐私的范围,有些判决书在网上公布,上面就登着当事人的住址,我们不能说法院公开判决书的行为就是侵犯了个人隐私。还有些人,把自己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事,都当成个人隐私,这是对个人隐私的误解。比如,一个成年人偷了一百元,因此与他人发生纠纷,他人在寻求法律咨询中叙述了这件事,不能说是侵犯了偷钱人的个人隐私,如果是未成年人偷了他一百元,该人将此事实予以公开,那就是侵犯了青少年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