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我是在河南省 郑州市 今年8月13日 在跟5个朋友
应该委托律师处理。
你好,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还是可能判实刑的。。。 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