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1下,我是1名护士,11月12号递了辞职报告,但由于特殊情况我要提前走
可以通知对方后可以走的
您好:
具体是否支付违约金得看实际情况而定,例如有没有培训费等!
您好:
劳动合同双方都应该诚实信用,依法履行合同约定。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但应当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并做好工作交接等事宜。尽管你有特殊情况,也得充分和单位沟通,在照顾双方利益的前提下,更好解决你辞职的问题。这样的话,对你去新的单位也是不无裨益的。祝顺利。
你好,如果给医院造成损失的话,你需要承担责任,建议还是积极和医院协商解决。
对方需举证你离职造成的损失,你才有可能支付部分赔偿金
单位可能会扣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