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的时候不慎从屋顶跌落,我所承担的赔偿份额
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的时候不慎从屋顶跌落,我所承担的赔偿份额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家是农村平房6间,在2008年的时候在所在镇上购买安装的力诺瑞特品牌的太阳能热水器,此品牌太阳能整体保修3年,配件保修一年,过保修期终身维修但是要收取维修费用,在2012年太阳能出现故障,维修的时候维修人员不慎从我家屋顶上掉了下来,造成膝盖骨粉碎性骨折,当时我把维修人员急忙送往所在县医院,当时是交了1000元的住院押金,经维修人员亲属后将维修人员送往了所在市专业骨科医院,当时动手术的费用我不清楚也没让我赔付,1000元县医院的住院押金也没退还给我,此事以搁置到2013年11月,维修人员来我家说第二次手术的费用让我赔付(就是头一次手术在膝盖骨上用了钢钉,第二次手术是骨骼已经恢复要把钢钉取出来)手术费用大约一万元左右,请问我是应该全额支付手术费用,还是有具体法律规定的赔偿份额,此事已经一年,我怕给维修人员出了全额费用后以后让我出别的什么费用。(像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等等0123(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3-11-17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