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公开选调老师中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公开选调老师中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在抚州新区招聘中,我受到不合理的处理,特向您请问。因为我09年下半年外出学习一个学期,市教育局在有人恶意举报的情况下。临时拟定一个《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命令给县教育局、学校,然后对我做出请假半年以上不参加考核的认定,取消我的录取资格。我的请假条写的是请半年假(2009-2010.2月底),但实际上,我请了五个月的假,因为2010年2月是属于寒假。请问您:他们这样做合法吗?希望您给我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dF3396(江西-抚州)
提问时间:2010-09-18 17:1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