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法院压制案件不与审理(劳动纠纷)
关于法院压制案件不与审理(劳动纠纷) 本人因为在单位干足9年后,单位未曾给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未曾跟本人说过有过关于劳动保险的事情,为了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本人将单位告上了仲裁,仲裁在判定后,本人不服裁判,特将单位告上初级法院,法院判为本人胜诉,单位不服反告本人,现将本人告上第一中级法院,在4月26日开庭一次,直到现在都未曾和本人再联系过!
请问:1:法院为什么要把案件压了将近半年的时间,还为审理的!
2:本人因为家庭情况给法院打电话问之情况进展,法院告知本人,没有结案,等过一阵在传唤本人。一等就是将近半年了!
3:请问法院这样压着案件不办理,对我是否有损害?法院这样做,是否单位给了好处,而不办理我的案件,反而一直拖啊拖?
4:请问我是否可以将法院和单位视为同流合污!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35728……(天津)
提问时间:2010-09-17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