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谢谢大家给我的解释和解答

谢谢大家给我的解释和解答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法院一审,后院长认为有错误提起再审,双方当事人都不服,上诉中院,中院发回重审,基层院有按照再审程序审理,当事人不服又上诉中院,中院维持原判,当事人不服又上诉高院,高院维持原判。在这程序中有没有程序违法?在中院发回重审和中院维持原判中审判员都是同一个人,合不合法?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沙720(新疆-喀什)
提问时间:2013-11-12 21:44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