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重庆,我想咨询下,婚后买房,女方父母付首付,房产证写的是双方的名字
协议有效,但是实行起来很难,如何界定“过错”,什么情况下算过错?《婚姻法》上的过错是指,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好认定,什么是过错,属于很难履行
协议有效 公证更好 如果不公证至少找个见证人
实际履行比较难。
这种协议公证处是不会给做公证的,法律效力目前也有争议,各地法院认定不一,只能看具体情形而论。
可以有效。
1、协议有效,需要明确指出过错的概念。
2、实际上可操作性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