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肇事车上人是否存在一定的连带责任
你好,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因此,如果与司机一同逃逸的行为人,有指使行为的话,除了负刑事责任外,还应当负民事赔偿责任
看他们是否有过错的
车上人员对事故没有直接责任,所以对死者的死亡无需承担责任
你好,如果交通肇事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根据此规定,要车上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当负民事赔偿责任,如无上述行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您好,看其是否有过错。
您好,车上的人如无过错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