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交警部门却作出同等责任的事故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交警部门却作出同等责任的事故认定, 2011年8月31日下午5时,肇事司机驾驶严重超员的5座小型客车并超速驾驶,将我哥头部撞成重伤,流血不止,当时就昏迷过去,生命垂危,而肇事司机不但不报警并积极抢救,反而弃车逃逸,不知去向,后来车主才赶到现场报了警,并租车将受害人送往医院抢救,我哥因抢救不及时,流血过多,于第二日早死亡,而临县交警部门就没有立案,直到9月30日车主和我们达成赔偿协议,10月9日,交警部门才给我们送达了同等责任的认定书,因我们全家都处在巨大的悲痛之中,加之不懂法,故没有按规定复核,几个月后肇事司机才回家,到处公开说他花了4万元才没有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受害人该死等话语,现有视听材料为证,车主也给我们出具了证人证言,我们一直未谅解他,我们曾向临县检查院控伸科,信访部门进行反映,至今无人受理,请问我们还可以要求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如能那我们该找那些部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ngqi……(山西-吕梁)
提问时间:2012-11-01 10:1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