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产问题
房产问题 你好,我是天津人,老婆是上海人,在上海登记结婚,在登记前在上海买了房子,我家全款付清,但是当时房产公司给的发票上都是老婆的名字(因为当时购买合同上都是老婆的签名),当时没想那么多,因为谈了7年多了,当时购房合同是她签的名字,当时她妈妈说等做好房产证再把我的名字加上去,我当时也没想那么多,都是一家人了,先把房产证做成她的名字先,再加我的名字也没关系,但是我听朋友说起,这样的话是属于老婆的婚前财产了.现在的话房产证还没做(简而言之,登记前我家全额买房,登记后到目前为止房产证还没办理)
然后我就是想问下:
1.我们这样的情况,这个房子是不是我老婆的婚前房产?(顾虑原因:登记前签订的老婆签订的购买合同)
2. 婚前婚后的房产到底以哪个时间点算?(是按照房屋的买卖合同的时间还是取得房产证的时间)?
3. 如果万一以后离婚,房产分割是按照房子的购买合同的时间为准还是取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因为如果是按照购买合同的时间的话,就变成她的婚前财产了,我就一点都没了,但是实际上我家付的全款)
4. 如果按照我们现在的情况,等房产证以她的名字先做出了,然后把我的名字加上去(婚后加名字是不是要收费的)?
问题比较多,谢谢了..
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一切安好85(天津)
提问时间:2013-11-09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