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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谈判

有关林场职工土地问题

有关林场职工土地问题 广东林场始建于50年代末,一直以来职工住的是泥砖房,到现在泥砖房已全部成为了危房,危及到生产,生命和财产安全.场实行每户一个铺位计划.由于种种因素,而未能完全执行.
   08年在当时政策允许下,向上级由"关于栗木小区开发出让宅基地给职工的请示"已批复.推行每户一个铺口,实现危房拆旧建新,由于改危方案已批复,职工也安照 改危开发小区缴款通知 进行了缴交..
   领导以交接种种问题情况下,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许可证迟迟没有给我们办理,还以政策变动为理由,否决当时已批复的文件,更改土地改做方案!槛用职工危房拆旧建新土地建栅户区!09年动员以诱导方式让职工搬出林场,搞到职工一直无家可归 。现在我该如何做?可以去告吗?以哪种形式去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oolbo……(广东-茂名)
提问时间:2013-11-09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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