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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

是否可追究办公室主任的责任呢?

是否可追究办公室主任的责任呢? 99毕业,第二年关于个人正式转编报告也顺利通过县教育局和县人事局审核盖章通过,但县计划委员会领导提出需再由县委县政府班子讨论通过才可,于是又将转编报告送呈县委办公室主任手上,等待会议审核决定,但数日后查询办公室竟被告知原转编报告已不幸丢失,很快县委班子会议结果出来:我的同班同学和同届毕业生都顺利通过,唯独只有我因转编报告丢失而未纳入讨论范围。
   是否可追究办公室主任的责任并追回当年编制呢?毕竟关系到个人的人事编制问题,请高手支招,谢谢。(该主任已调到其它政府门了) 某老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ss123……(江西-萍乡)
提问时间:2013-11-07 14: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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