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问题
你好,首先看房产证登记。
结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登记在女儿名下,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属于共同财产,您们需要搜集证据,主张他们归还。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属于你女儿个人财产,欢迎来电咨询或到所里当面咨询
您好!这个是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而定!
签订协议后公证,写明离婚后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如果没签订协议那么注意收集保留出资证据。
你好,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两人均分属于共同的,虽然写的是你女儿名字。
属于你女儿的财产。细节问题咨询可电话联系。
根据您叙述的情况,如果女方争取属于个人财产,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律依据: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结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你婚前卖房款可以作为个人财产,婚后买房属夫妻共有,可以均分如有女儿的名字,可以三个人均分。
您好,婚姻存续期间收入和房产,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你好,该房屋产权登记在谁名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你出资的部分和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你女儿的份额,他们共同出资的部分及共同还贷部分和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均分
房产登记在女儿名下,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属于共同财产的。
你的份额属于赠与给女儿,男方有15%份额。具体情况可以来电咨询
你好!你好!由于首付是父母与小两口共同出资,房子很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你们和女儿属于共同购房的话,可以做主张确认你们对房屋的产权,要求按照出资分割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