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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母亲与1999年与一失偶老人结婚,时年我母亲56岁,此老人66岁(姓张,以下称其为张老)。张老有一套100多平米的住房(其原配妻子单位分配,后购买了产权,原配与1997年过世)。2009年左右,张老患上了老年性痴呆症,我母亲也一直与其生活并照顾其起居生活。今年10月的x天老人因意外走失并发生交通事故而死亡。请问我母亲是否有居住权与房屋的部分产权?交通意外死亡赔偿金我母亲与张老的4个直系子女法律上是应该如何分配?我与我的另外两个姐弟在此事中有何权利与义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eterd……(江西)
提问时间:2013-11-06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