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在试用期被无故解雇,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在试用期被无故解雇,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我在试用期3个月左右时,同事XX无故持械将我打伤(后已经警察确认并有派出所开具的处罚行政书),鉴于能够公平、快速解决,我当时立即选择了报警。在警察的调解下,双方选择和解,由XX负责赔偿医药费。但后来,XX拒绝赔付医药费,在咨询厂领导后选择报警处理。就在警察到厂时,老板正好巡厂,不知其是否在完全知情的情况下通知全厂将我与XX同时开除,并扣除我当月工资。
仲裁委员会下达仲裁判决书后,公司不同意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选择上诉(现我已收到法院传票)并要求由我支付诉讼费和律师费。
我想请教以下问提:
1.公司是否应该支付我解雇的赔偿款?
2.我应该支付诉讼费和律师费吗?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以上费用?
3.此类官司我是否有胜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会敏ABC(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3-11-04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