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我在青岛,八年前丈夫申请经济适用房。公婆卖掉当时他们的房子给交的首付

我在青岛,八年前丈夫申请经济适用房。公婆卖掉当时他们的房子给交的首付 我在青岛,八年前丈夫申请经济适用房。公婆卖掉当时他们的房子给交的首付。占总房价大约三分之一。余款办理的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我和丈夫常年在外。此处房子一直是公婆带着小叔家的儿子,就是两位老人的孙子居住。现在想卖掉这个经济适用房。婆婆说卖房款公婆和我丈夫一人一半。请问按照法律规定该如何分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3-11-04 17:1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