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民事问题
民事问题 我父亲和别人包了个活顾了个力工。在工作期间那个力工用电锯把自己的脚碰伤了。我父亲他们研究付他这几天的工资和医疗费的同时在给他2000元。可他不同意要求在给他5000元。就这样两下争执不下。像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注:那个力工伤的不是很重,脚趾掉了一块肉碰到一点骨头。经过治疗现在已经好了。能走能跳还能上河里捞鱼。 还有他是个力工,电锯他是不该用的。可他好奇心重,又好学就经常用电锯。赶巧那天我父亲让他用电锯锯一段木头。就是这时候伤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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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rosea(辽宁-鞍山)
提问时间:2010-09-15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