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被另外一个公司收购,新公司还是沿用以前的名字。但是除了名字之外都是新公司架构。就没有我以前的岗位
公司被另外一个公司收购,新公司还是沿用以前的名字。但是除了名字之外都是新公司架构。就没有我以前的岗位 在完成转型为新公司之后我表示过不想去公司给我安排的新部门,之后公司就没有进一步的做法。
原来的公司和现在的公司都是零售业,现在我所在门店由于租金问题被业主封店,无法正常营业。公司就让我转到和我以前工作岗位完全不同的部门去就是我不同意转的部门(我不想转到新公司的任何部门),或者就离职。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叫公司赔偿么?
公司在被新公司收购之后续签的合同上面我觉得对我现在这种情况有影响的条款是这样的:
一: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以及乙方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表现,适当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福利待遇。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再不同部门、不同分支机构或各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XXX)之间的调动。乙方同意接受因调动和地区差异而产生的薪资福利待遇的调整。 (上面的XXX是收购我原来公司的公司)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sxv(重庆-沙坪坝)
提问时间:2010-09-15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