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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妈妈姐妹五个,父母由妈妈伺候,外公过世了,姐妹们要分外公的房子

妈妈姐妹五个,父母由妈妈伺候,外公过世了,姐妹们要分外公的房子 妈妈有三个姐妹,一个弟弟,外公外婆是由妈妈伺候的,十几年了,当初舅舅舅妈找到妈妈说没人伺候外公外婆,想让妈妈伺候,以后外公外婆的东西都归妈妈所有,现在外公已经过世了,外婆还跟着妈妈过,他的三个姐妹突然说要分外公的房子,外公现在有两处楼房,一处是他们一直居住的,没有房产证,只有票据,是妈妈的名字,还有一处是被占的地房分了一个楼,楼还没下来,不过拆迁时的合同是我爸爸签的,都是我爸爸的名字,我想问,这十几年来,外婆外公的三个女儿没对他们尽过任何义务,无论是金钱还是人力,他们可以平分外公外婆的这两套房子吗 ?如果他们要平分,我们是否可以向他们四人索取我妈这十几年伺候外公外婆的误工费?还有由于伺候外公外婆,致使我父母常年分居,导致我父亲现在一身的病,是否可以要求他们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ngzh……(吉林-四平)
提问时间:2013-11-01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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