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房子不知为何变成无主房,手里有房产证,名字是母亲的,我怎样能过户到我的名下?
到房管局办理
父母过世,房屋按遗产继承,继承人无异议,可以过户。
需要通过公证或诉讼办理手续。
你手里有房产证房管局是空白的,原因可能是父母去世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人去世后,就没有权利能力,包含财产权利能力,很可能房管局根据这一点在登记簿上把你父母的名字取消了。
你可以拿着房产证要求把你父母的名字改过来。改正的方式可以在房主一栏上写一个继承人的名字,在共有人一栏中写上全体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名字。这是第一步。如果你们几个继承人通过协商方式将房产分割明确了再到房管局加以登记更正。谁取得了房子就登记谁的名字,这在法律上不是一个难题,在实践当中,做起来比较麻烦。我也代理过几个与你类似的案子,有的直接在房屋登记部门就改正了,有的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了,有一点请放心,并不因为房产证上没有了你父母的名字房子就不是你们的了。
你好,持父母的死亡证明及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或到法院起诉继承。
持公证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直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
您好!是需要去房管部门办理的!
公证或诉讼过户
首先携带相关材料道公证处公证,保证你是房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然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
办理继承公证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办理到继承人的名下,如果公证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法继承,凭法院裁判文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你好,具体请咨询房管局。
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之后过户。详情可来电咨询。
你好,你母亲是否还在世?如果该房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应当由你父母的合法继承人共同继承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到公证处去办理继承公证的,凭公证书到房管部门过户即可。